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9 題

關於刑法之責任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滿 80 歲人之行為,不罰
  • B 未滿 14 歲人之行為,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 C 14 歲以上未滿 18 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 D 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評價一個人的罪責,你認為法律在面對「年幼兒童」、「發育中的青少年」以及「心智成熟的成年人」時,給予的譴責程度應當如何依序遞增?當一個人的辨識能力尚未完全發展成熟時,法律通常會採取什麼樣的折衷處理方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刑事責任能力的法律效果,代表你對《刑法》第 18 條至第 20 條的級距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類題目看似基礎,實則考驗對於「不罰」、「得減輕」與「應減輕」等法律用語的精確度,稍有混淆就容易失分。

責任能力的層次區分

在刑事法律中,責任能力的核心在於一個人的辨識與控制能力。針對 14 歲以上未滿 18 歲的少年,法律考量其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因此將其列為「限制責任能力人」,規定其行為「得減輕其刑」。相較之下,未滿 14 歲者屬於完全無責任能力(不罰),而 80 歲以上或瘖啞人雖然也享有減刑空間,但效果僅限於「得減」,並未包含「免除」。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犯罪構成要件與責任能力判斷
查看更多「[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