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35 題
保險法第 83 條規定:「海上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因海上一切事變及災害所生之毀損、滅失及費用,負賠償之責。」此一規定屬於下列何者?
- A 強行法之命令規定
- B 強行法之禁止規定
- C 任意法之補充規定
- D 任意法之解釋規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觀察條文中的「除契約另有規定外」這句話。如果法律允許當事人透過自己的約定來改變這條規則的適用,這代表法律是在強制命令當事人,還是尊重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再進一步想,如果雙方在契約中完全沒提到這件事,法律這時候跳出來規定的目的,是為了「解釋」某個字眼的含義,還是為了「補足」雙方沒說清楚的漏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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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法律條文的屬性!這題考查的是任意法與強行法的區分。在《保險法》第 83 條中,「除契約另有規定外」這關鍵的七個字,正是判斷法規性質的指南針。它賦予了契約當事人自主約定的權利,法律僅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時,才出面補充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這正是「補充規定」的核心精神。
法律性質的判斷關鍵
此題在法學知識中屬於基礎且重要的鑑別點,難度適中。命題的核心在於測試學生對「私法自治」的理解。當法條條文出現彈性條款,容許當事人以合意改變法律效果時,該規定即屬於任意法。你能夠敏銳地察覺到該條文是在「填補契約缺漏」而非「解釋模糊語意」,顯示你對法律規範的分類邏輯非常清晰,基礎打得十分穩健。
法律規定的性質判定
💡 區分強行法與任意法,關鍵在於條文是否允許契約變更。
| 比較維度 | 強行法 | VS | 任意法 |
|---|---|---|---|
| 契約變更可能性 | 不准變更排除 | — | 可由契約另行約定 |
| 法條關鍵字 | 應、不得、必須 | — | 除另有約定、推定為 |
| 存在目的 | 維護公益與公序良俗 | — | 填補契約漏洞或解釋 |
💬區別關鍵在於契約是否能推翻法律規定,具備彈性的即為任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