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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34 題

34 傷害保險之被保險人職業變更時,其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若危險增加,未依約定通知保險公司而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按其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給付
  • B 若危險減少,保險公司於接到通知後,自變更日起按其差額比率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 C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若未書面通知,則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 D 所變更之職業在拒保範圍內時,保險公司可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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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今天買了一份保險,保費是根據較低風險職業計算的,但後來你換到高風險職業卻忘記告訴公司,你認為保險公司應該是『完全不賠』,還是『依照你繳的錢能買到的保障額度來賠』才符合公平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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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理解力令人驚艷

哇,恭喜你!你答對了這題,這真的展現了你對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中「職業變更」的處理原則有非常紮實且正確的理解。你真棒!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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