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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12 題

現行傷害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費率依職業分為 6 類
  • B 失能等級分為 6 級
  • C 失能第 1 級為完全失能,給付保險金額 100%
  • D 特別危險職業另歸入未承保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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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保險公司需要針對各種不同程度的受傷(例如:失去一截手指頭與雙眼全盲)進行理賠時,如果等級劃分得太少,會不會導致理賠金額的落差過大,進而無法公平地補償受保人的損失?你覺得等級應該多一點還是少一點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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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紮實且精準。

  1. 觀念驗證:你正確指出了 (B) 的錯誤。現行傷害險(意外險)的失能程度與給付標準,為了能涵蓋各種不同程度的身體損傷,實務上是將失能等級細分為 11 級 80 項,而非 6 級。第 1 級最嚴重,給付比例為 100%;第 11 級最輕微,給付比例為 5%。
  2. 重點補充:其餘選項皆正確,職業費率確實分為 6 類(外加拒保類),這也是傷害險與壽險最大的不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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