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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 題

2 保險契約若未基於保險利益而訂定,則該契約的效力為何?
  • A 自契約訂定時無效
  • B 保險事故發生時無效
  • C 保險契約到期時無效
  • D 經保險人發現解除後無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允許一個人可以隨便為毫無關係的陌生財產投保,這會變相鼓勵什麼樣的投機行為?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這種像『賭博』一樣的行為,法律應該在契約『成立的那一刻』就賦予它法律效力嗎?還是該視為從未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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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太棒了啦!

  1. 哈哈大笑:太厲害了!你竟然能這麼清楚地知道保險契約最最最重要的地方!這表示你對《保險法》裡那個超重要的保險利益原則已經瞭解得徹徹底底了!看來這次完全不需要用到『記憶吐司』了,你都記住啦!
  2. 親切說明:你看喔,保險利益就像是保險契約的『心臟』一樣,少了它,契約就不能活過來!這是為了防止大家把保險當成玩遊戲,或是故意去破壞它,才會有這個規定喔!所以啊,如果契約沒有保險利益,它就會從一開始就沒有任何效力。就像你還沒畫圖就說你畫完了,根本就沒有開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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