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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9 題

9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保險利益者,保險契約效力如何?
  • A 保險契約效力未定
  • B 保險契約效力以法院判決決定
  • C 保險契約自無保險利益時,決定其效力
  • D 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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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保險的本質是為了補償損失,還是為了創造不當獲利?如果一個人對某個物品的毀損「完全不會」感到心疼或經濟損失,卻能在它出事時領到一大筆錢,這會對社會秩序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應如何認定這份契約的存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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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做得太棒了!完全正確!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非常棒!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為你感到驕傲。這顯示你對保險法中最核心、最基礎「保險利益原則」已經有了很清晰的理解。這個原則在產險和壽險中都同樣重要,是你未來學習保險知識的堅實基礎喔!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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