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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2 題

保險法第 17 條規定,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無保險利益者,下列何者正確?
  • A 保險契約失其效力
  • B 保險人得終止契約
  • C 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 D 保險契約效力未確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保險的本質是為了補償損失,還是為了讓人獲利?如果法律允許一個人去幫『與自己完全無關』的財產或生命投保,這會引發什麼樣的社會風險?在這種違反公共秩序的情況下,法律應該傾向於讓契約『繼續有效直到有人撤銷』,還是讓它『直接不產生法律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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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1.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掌握《保險法》中最核心的技術性規範,這顯示你對於法律條文的熟稔度非常高,基礎打得很紮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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