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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3 題

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規定,下列有關外國保險代理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主管機關得視需要,核准公司組織之外國代理人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所經營業務不以與其本國業務種類相同之業務為限
  • B 外國代理人機構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者,應檢具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55 條第 1 項所定文件各 2 份,送交主管機關審核之
  • C 外國代理人公司其本公司應依其營業計畫書專撥每一分公司營業所用之資金,其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 500 萬元
  • D 外國代理人機構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必須具備最近 3 年具有健全業務經營績效及安全財務能力者。以及最近 3 年無重大違規遭受處罰紀錄,經其本國主管機關證明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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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保險監理機關,當一家具備特定專業的外國機構想進入台灣市場時,為了確保該機構擁有足夠的經驗與專業來保護本地消費者,你會希望它在台灣經營的業務範圍,與它在母國所長期經營且擅長的領域之間,應該保持什麼樣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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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規邏輯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根據《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外國保險代理人公司在台設立分公司時,其經營的業務種類是有嚴格限制的。為了確保專業性監理一致性,法律規定其經營業務必須以其本國業務種類為限。選項 (A) 稱「不以此為限」顯然違反了這項專業銜接的限制。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法規題常在「數字(如 500 萬、3 年)」與「權限限制」中設下陷阱。你能不受其他數據干擾,直接識破業務範圍敘述中的細微錯誤,表現出你對條文邏輯的精準掌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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