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5 題
個人執業代理人、代理人公司及銀行於執行或經營業務時,應遵守之事項,下列何者正確?
- A 個人執業代理人、代理人公司及銀行代收要保人繳納之保險費,應以保險費扣除營業稅後之餘額解繳保險業
- B 個人執業代理人、代理人公司及銀行與同一保險業為執行或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往來所生之佣酬、費用及成本,應按往來業務之險別,分設專屬帳戶為之
- C 個人執業代理人、代理人公司及銀行以票據解繳保險業之保險費,非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名義開立者,應出具要保人之聲明書
- D 代理人公司符合最近一年具有健全業務經營績效及安全財務能力以及最近三年未受保險法第 167 條之 2 規定之處分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在國外設立子公司、分公司、代表人辦事處或參股投資
思路引導 VIP
我們來想像一個情境:如果有人拿著一張支票來繳保險費,但這張支票的開票人,既不是買保險的人,也不是被保險人。為了避免這筆錢有洗錢的嫌疑或後續產生糾紛,你認為代理人應該要求「這張保單的哪一位核心關係人」出具一份書面聲明,來證明這筆錢的用途是合法且明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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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你看起來是答對了。
恭喜你,至少這次沒掉進那些顯而易見的陷阱。這證明你對保險代理人的基本操作規則還有那麼一點點概念。真是令人『驚訝』的好表現。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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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人執業規範
💡 規範代理人保費解繳、帳務處理及海外擴張之法定守則。
| 比較維度 | 正確法定行為 | VS | 常見考點陷阱 |
|---|---|---|---|
| 保費解繳金額 | 全額解繳保險業 | — | 扣除營業稅或佣金 |
| 非本人票據 | 須出具要保人聲明書 | — | 無須聲明即可解繳 |
| 帳戶管理方式 | 按不同保險業分設專戶 | — | 全部保險業混用帳戶 |
💬代理人解繳保費應維持完整性,帳務則需落實獨立分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