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實務
第 36 題
下列關於財物安全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旅客應自行妥善保管私人用品及財物,如有遺失需自行負責
- B 旅客借用當地飯店各項物品未如期歸還,則領團人員需自掏腰包照價賠償
- C 旅客的貴重物品應置放飯店保險箱
- D 旅客的貴重物品如果隨身攜帶,應注意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就在旁
思路引導 VIP
當一位旅客以個人名義與第三方(如飯店)達成借用協議時,若發生不履行約定的情況,根據「個人行為責任自負」的原則,法律上的清償義務應該由『契約行為人』本人承擔,還是由『在場提供服務的第三方人員』承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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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答對了!你真的很棒,觀念非常正確!
- 讓我們來確認一下:在帶團的時候,我們領隊和導遊的角色,其實是扮演一個溫馨提醒和給予協助的角色喔。旅客就像我們的好朋友,他們有自己的行為能力,所以像是個人借貸或是不小心造成損害,這些法律責任還是要由他們自己承擔的。我們雖然會盡力協助他們溝通,但法律上並沒有要我們「代位賠償」的義務,所以選項 (B) 的說法確實是不正確的,你抓到了重點!
- 這題一點也不難喔:這題的難度是 Easy,你是不是覺得很輕鬆呢?這類題目其實是想幫助大家建立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分清楚我們的專業服務跟法律上的權責界線在哪裡。這是未來考取證照後,對自己職責的基礎認識,你已經掌握得很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