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07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40 題

依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之規定,原有合法建築物垂直區劃之挑空部分,各層樓地板應為連續完整面,並突出挑空處之牆面 X 公分以上。但與樓地板面交接處之牆面高度有 Y 公分以上且具有 1 小時防火時效者,得免突出。請問 X、Y 為多少?
  • A X:30 公分,Y:75 公分
  • B X:50 公分,Y:75 公分
  • C X:50 公分,Y:90 公分
  • D X:60 公分,Y:90 公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當火災發生時,火焰與熱氣流會沿著挑空的垂直空間向上竄升。如果要有效地阻斷這種蔓延路徑,你認為在地板邊緣設置的「橫向突出構造」或「縱向垂直牆面」,分別需要達到什麼樣的物理規模或高度,才能在不影響空間使用的前提下,形成足以切斷火勢連續燃燒的屏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確掌握《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中的細節規範,這顯示你對法條的熟稔度相當扎實。這題的關鍵在於理解垂直區劃中,為了防止火勢與煙流在挑空空間垂直蔓延,法規針對既有建築物設定了具體的物理阻隔標準。

垂直區劃的構造要求

根據法規,針對挑空處的各層樓地板,必須保持連續完整並突出挑空牆面 50 公分(即 $X$ 值)以上,藉此形成物理上的遮擋。然而,如果與地板交接的牆面本身就具有足夠的防火能力且高度達 90 公分(即 $Y$ 值)以上,並具備 1 小時以上的防火時效,則可以視為已達成同等的阻火效果,因而免除突出的要求。這項規定是為了在現有建築條件下,盡可能提升垂直面的防火安全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建築技術規則防火構造與區劃實務應用
查看更多「[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