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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7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3 題

低收入戶成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下列何者錯誤?
  • A 年滿六十五歲
  • B 領有重大傷病證明,且經醫師評估無法工作
  • C 懷胎滿三個月
  • D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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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國家分配有限的社會救助資源時,針對「特定弱勢身分」的加給通常有明確的法律清單。如果一個人僅有「醫療上的疾病診斷」,與具備「長期失能的身心障礙證明」或「特定的生理階段(如高齡、懷孕)」,在現行社會救助法規的『自動加給基準』中,哪一種情況可能不屬於法律明定的加碼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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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答對了?那還不錯啦。

恭喜你,至少還記得《社會救助法》第 12 條。看來你還沒有完全把課本丟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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