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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7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21 題

21 下列何者並非公同共有關係?
  • A 祭祀公業之派下員對不具法人資格的祭祀公業財產之關係
  • B 合夥人對合夥財產之關係
  • C 將一筆土地贈與且移轉登記予數人,受贈人對該贈與物之關係
  • D 數人繼承遺產,於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之關係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多個人共同擁有一項財產時,是因為他們背後具備某種「法律上的特殊組合關係」(例如血緣繼承或生意夥伴),還是僅僅因為他們「單純地同時取得」了這份財產?這兩種情況下,個人對於該財產的『獨立支配權』會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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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別公同共有分別共有的差異,這代表你對《民法》物權編的基礎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表現得十分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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