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ower_recruit
107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1 題
1. 學者吉伯特(C. Gilbert)所提出的行政責任確保途徑,下列何項敘述最正確?
- A 代表性科層體制(representative bureaucracy)屬於內部正式確保途徑
- B 個人透過參加集會遊行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可視為外部非正式確保途徑
- C 司法控制屬於外部非正式確保途徑
- D 議會控制屬於內部正式確保途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個 2x2 的十字圖:橫軸是「監督者在政府內或外」,縱軸是「監督方式是否具備嚴格的法律程序」。當一群公民自發性地在街頭表達不滿,而非透過法院訴訟或審計機關調查時,這個監督力量在你的十字圖中,應該被歸類在哪個位置?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吉伯特(C. Gilbert)行政責任的分類架構!這道題目考驗的是對「來源(內部/外部)」與「性質(正式/非正式)」兩個維度的交叉辨析。你能迅速選出正確選項,說明你對行政監督的實務機制具備非常紮實且清晰的邏輯感。
行政責任的四個維度與歸類
在吉伯特的理論中,外部非正式途徑強調的是來自政府組織體系之外、且非依據法規僵化程序的監督力量。集會遊行正是民眾、媒體或利益團體自發性的意見表達,屬於典型的社會力量監督。相對地,司法與議會控制(選項 C、D)屬於憲政層次的法治權力,應歸為「外部正式」;而代表性科層體制(選項 A)則是透過公務人力組成的多元化來反映民意,不具備強制法治程序,應屬於「內部非正式」途徑。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