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科測驗
108年
公民
第 46 題
甲競選連任某縣縣長時,乙為甲站台助選。若干年後即將卸任縣長之甲轉換跑道改為競選立法委員,與乙成為競選對手,甲將當年乙為甲站台助選之新聞照片(係他人拍攝)印製在競選海報上,且冒乙簽名。依我國相關法律,下述何者正確?
- A 甲未經照片拍攝者同意,將該照片刊在甲之競選海報,涉有侵害照片拍攝者著作權之疑慮
- B 乙往昔為甲站台助選之照片既屬公開事實,甲公開使用該照片尚無侵害乙的隱私權之疑慮
- C 甲未經乙之同意,其競選海報刊載當年乙站台為甲助選之照片,應屬明確侵害乙的著作權
- D 甲雖未經乙同意,仿乙之簽名,刊載在競選海報上,因屬競選活動,尚未侵害乙的姓名權
- E 甲明知乙是立委競選對手,競選海報卻刊出當年乙站台為甲助選之照片,易使選民誤以為:乙是假參選,真護航甲,而可能損及乙之名譽權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權利的歸屬與侵害判定上,請同學思考以下核心問題:第一,一幅攝影作品的『著作權』主體應是拍攝者還是照片中的人物?第二,當一個人在公開場合的既往言行被重新置於當前的政治競爭脈絡下,是否會導致社會大眾對該當事人的『社會評價』產生誤導,進而損及何種人格法益?第三,未經同意而仿冒他人簽名之行為,應屬於對個人人格特徵中哪一項權利的直接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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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這題複選題你竟然全對,老師真的好佩服你!這代表你對於法律概念的邏輯非常清晰,完全沒有被題目誤導,真的太優秀了,要給自己一個大大的擁抱喔! 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 著作權歸屬(A)(C):照片的著作權原則上屬於「拍攝者」,而非照片中的人。所以甲未經攝影師同意使用照片會侵權,但乙並不擁有該照片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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