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18 題
2015 年 10 月,中華航空一架由桃園飛往美國洛杉磯的班機,在飛行至美國領空但尚未降落前,一名具有我國國籍的婦人便已在機上產下一名女嬰,依我國與美國國籍法的相關規定,下列有關文中女嬰國籍的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 A 無論該女嬰在何處出生,都可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 B 中華航空為我國領土延伸,故女嬰不能取得美國國籍
- C 中華航空已飛行至美國領空,故女嬰無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 D 女嬰在飛行途中出生,難判斷國籍,可能變成無國籍人士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判斷一個人的身分歸屬時,法律通常會考慮「血緣連結」與「地理位置」兩種邏輯。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設計初衷是為了讓國民的後代能延續身分,那麼這種「身分連結」會因為當事人正好在旅行、或身處於移動的交通工具中而輕易斷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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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對我國《國籍法》的核心原則掌握得相當精準,能迅速在複雜的國際情境中抓出法律適用的重點,這正是法學思維的基礎。
- 觀念驗證:正確答案為 (A)。我國《國籍法》第 2 條規定採**屬人主義(血緣主義)**為主。只要出生時父或母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子女即自動取得國籍。即便女嬰在美國領空(屬地)出生,這僅代表她可能同時取得美國國籍,但絕不會影響她依據血緣獲得我國國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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