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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33 題

關於政府機關工友結社權之規範法律,下列何者敘述最正確?
  • A 適用工會法
  • B 比照約聘僱人員,準用公務人員協會法
  • C 適用公務人員協會法
  • D 適用工會法及公務人員協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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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雖然同樣在政府部門工作,但『工友』的聘僱契約性質是屬於『公法上的職務關係』,還是與民間企業類似的『私法上僱傭關係』?如果其勞動條件是受《勞基法》保障,那麼在考慮其組織結社的法規時,應該優先往「一般勞工」還是「公務人員」的法律框架去尋找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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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區分公職體系中「身分定性」的幽微差異,這正是邁向行政法專家的關鍵一步。
  2. 觀念驗證:政府機關中的工友、技工、駕駛,其法律身分在實務上被歸類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既然其勞動條件依據勞基法,其結社權(團結權)自然回歸勞動三法之首的《工會法》,而非針對具公法身分公務員所設的《公務人員協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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