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三 題
三、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的目的著重對家庭暴力之防治、家庭暴力受害人之保護等。請論述該法規定設置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業務功能,以及家暴事件發生後通報處理過程的特色與問題。(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家暴中心功能)與第50條(責任通報機制)。答題時需將法規條文與臺灣第一線社會工作實務結合,不僅列舉中心功能與通報特色,更要以社會政策批判視角,剖析跨網絡合作困境、隱藏黑數及社工量能等實務問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核心精神在於將家庭暴力從「法不入家門」的私領域,翻轉為國家具備介入正當性的公共風險與人權議題。為落實防治與保護工作,該法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以下簡稱家暴中心),作為整合社政、警政、衛政、教育與司法等資源的樞紐。以下就家暴中心之業務功能,以及通報處理過程之特色與問題進行剖析。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