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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申論題 109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一 題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許多家庭經濟面臨風險的危機。試評論為何「社會救助法」無法解決此問題,而需要頒布特定的紓困方案?(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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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到此題應先思索『疫情風險的特性』(突發性、廣泛性、系統性)與『社會救助法的制度設計』(嚴格資產調查、虛擬所得、家戶合計)之間的落差。解題需引用《社會救助法》第5條(家戶人口合計)及第5-1條(虛擬所得)等法規,具體剖析現行法規為何『接不住』因疫情突遭經濟衝擊的近貧與非典型就業群體,進而推導出特定紓困方案(放寬審查、迅速撥款)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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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引發了突發且普遍的「新興社會風險」,然而我國《社會救助法》作為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受限於嚴苛的資產調查與家戶合計規定,無法即時且有效地涵蓋受疫情衝擊的脆弱群體,因此必須仰賴具彈性與即時性的特定紓困方案。 【論述】 一、前言:疫情風險與社會救助本質之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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