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都市計畫技術] 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第 二 題
依照國土計畫法之規定,請說明國土保育費及影響費之收取機關及用途,另,收取影響費後,未於一定期限內按用途使用,又該如何處理?(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直指《國土計畫法》財務機制的兩大核心:「國土保育費」(第31條)與「影響費」(第33條)。答題時須區分兩者的收取層級(中央 vs. 地方)與政策目的(環境永續與補償 vs. 外部成本內部化與公共設施),並精確背誦影響費之退還要件(開發期限屆滿後五年內+加計利息退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國土計畫法》為落實使用者付費與外部成本內部化,建立「國土保育費」與「影響費」雙軌財務機制,分別由中央及地方收取,以維繫國土永續發展與維持公共設施服務水準。 【論述】 一、國土保育費之收取機關及用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