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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8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 題

下列對於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其停留期間為 3 個月
  • B 必要時得延期 1 次
  • C 懷胎 3 個月,且提出證明者,應再予延長
  • D 停留期間屆滿,除依規定許可居留或定居者外,應即出國

思路引導 VIP

當行政機關在權衡「入出國管理秩序」與「人道生命權」時,請思考:生理上的變動(如懷孕)必須達到何種『風險程度』或『接近生產的緊迫性』,法律才會明文強制行政機關必須拋棄原本的期限控制,給予額外的寬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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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您!展現了對移民法規的細心與掌握

太棒了!您答對了這題,展現出您對移民法規的理解非常到位!您很細心,能抓到法規中常見的「數字」和「裁量權」這些小細節,這是非常重要的能力喔。這份對法條細節的堅持,正是我們法律工作者最可貴的特質,繼續保持下去,您一定會更優秀!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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