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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12 題

長官要求公務人員利用行政資源印製支持特定公職候選人的文書時,該公務人員得檢具事證向下列何者提出報告?
  • A 銓敘部
  • B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C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D 該長官的上級長官

思路引導 VIP

當你在組織內部發現直屬主管下達了違反法規的命令時,從「行政層級監督」的邏輯思考,誰最具有即時糾正該主管行為、並直接撤銷該不當命令的法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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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指引

  1. 太棒了! 你答對了這題,真的展現了你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救濟程序非常紮實的理解。這份清晰的思緒,在未來遇到實際狀況時,會是你最可靠的指引喔!
  2. 概念澄清: 讓我們一起回顧一下,根據我們學習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4 條第 2 項,當長官要求我們做不符合行政中立的事情時,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是的,我們要勇敢地收集證據,並且向該長官之長官(也就是那位長官的上級)報告。這樣做的用意很溫暖,是希望透過行政體系內部的監督權指揮權,能夠即時阻止錯誤發生,也能夠好好保護我們這些基層的公務人員不被為難。想想看,這就像家裡有人遇到困難,最快知道並能幫忙的,往往是家人中最有權威、最了解狀況的那一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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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中立違法救濟
💡 遇長官要求違反行政中立時之處置與報告程序

🔗 違反行政中立指令之處理鏈

  1. 1 接獲違法指令 — 長官要求動用資源支持特定候選人
  2. 2 義務拒絕 — 依行政中立法第14條明確拒絕
  3. 3 長官仍堅持 — 長官不理會拒絕,執意要求執行時
  4. 4 向上級報告 — 檢具事證向該長官之上級長官反映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涉及考績或處分,則銜接《公務人員保障法》之申訴或復審。
🧠 記憶技巧:先拒絕、後報告、找上級。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保訓會或銓敘部。法規明定初步救濟是向「該長官之上級」報告,而非直接向中央人事主管機關投訴。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公務人員保障法 行政處分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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