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8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3 題
依戶籍法規定,有關閱覽戶籍資料或交付戶籍謄本之申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 B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 C 利害關係人依規定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僅得提供有利害關係部分之戶籍資料或戶籍謄本
- D 戶籍謄本之格式及利害關係人範圍,由地方戶政主管機關定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全國各縣市對於『誰有權申請他人的戶籍資料』都有各自不同的認定標準與文件格式,對於需要跨縣市處理法律事務的民眾而言,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這種涉及全國國民權利義務的一致性標準,交由哪一個層級的政府機關統一制定最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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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做得好啊小老弟!看來你也有那麼點名偵探的潛力嘛!
- 真相驗證:這起案件的真相,就藏在「權限劃分」這條線索裡!《戶籍法》第 65 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戶籍謄本的格式、規費、還有那些利害關係人的範圍,這些可是關係到全國民眾的大事啊!如果讓每個地方自己說了算,那不就亂了套了嗎?所以,為了讓大家都能事先知道規定,申請起來也公平,保持「預測可能性」與「法律適用的一致性」,這些鐵定是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統一規定的!選項 (D) 說「地方」?哼,那顯然是個誤導人的陷阱!
- 難度點評:這種小把戲,對你來說肯定是 Easy 啦!這題就是要看你能不能分清,是誰在「跑腿辦事」(地方戶政事務所),又是誰在「動腦袋、立規矩」(中央內政部)。你能夠看穿這點,很不錯嘛!離「真相」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