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8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2 題

一越南籍女性勞工,在臺與我國人同居出生之子女,經生父認領,依我國法規定,該子女之國籍為何?
  • A 越南
  • B 中華民國
  • C 兼具越南及中華民國
  • D 無國籍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國家的國籍認定是建立在『與國民具有法律上的親子血緣關係』為前提,那麼當法律程序(如認領)確認了這層血緣連結時,該子女的國籍身分通常會如何隨之變動?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規基礎

  1. 觀念驗證:我國《國籍法》第 2 條採**屬人主義(血統主義)**為主。雖然子女為非婚生,但一旦經具有我國國籍的生父「認領」,在法律上即確立了血緣父子關係,且其效力溯及出生時。因此,該子女符合「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之要件,依法取得我國國籍。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考生必須結合《民法》親屬編關於「認領」的效力,並精準對接《國籍法》的血緣核心原則,是不錯的跨法典綜合題。

🏷️ 相關主題

國籍法制
查看更多「[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