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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7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24 題

24 A 國人甲男與我國人乙女交往,二人未有婚姻,3 年後乙女在臺北產下一子丙,甲男擬認領丙,惟乙女否認甲男之認領,我國法院就甲男認領是否成立,應如何適用法律?
  • A 甲男應適用 A 國法,丙男應適用中華民國法,再合併判斷認領之效力
  • B 適用 A 國法
  • C 適用中華民國法
  • D 選擇適用 A 國法或中華民國法,認領合乎其中一國法律之規定,認領即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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