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7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24 題
24 A 國人甲男與我國人乙女交往,二人未有婚姻,3 年後乙女在臺北產下一子丙,甲男擬認領丙,惟乙女否認甲男之認領,我國法院就甲男認領是否成立,應如何適用法律?
- A 甲男應適用 A 國法,丙男應適用中華民國法,再合併判斷認領之效力
- B 適用 A 國法
- C 適用中華民國法
- D 選擇適用 A 國法或中華民國法,認領合乎其中一國法律之規定,認領即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