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0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24 題
24 德國人甲男與我國人乙女在美國未婚同居,並生下丙女。其後甲男返回德國居住,乙丙返回我國居住。甲男欲認領丙女,關於其認領效力之問題,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 A 適用美國法
- B 適用我國法
- C 適用德國法
- D 甲適用德國法而丙適用美國法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人的法律身分(例如父女關係)要在法律上獲得承認時,你認為應該優先適用「當事人偶然停留的地方(行為地)」、還是這對當事人「國籍所屬的國家」,才最能體現一個人身分地位的安定性與延續性呢?請試著從『身分權隨人走』的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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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析: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認領效力
太棒了,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已經掌握了涉外民事關係中,關於認領效力這個很重要,但又有點小複雜的概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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