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8年
[戶政] 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第 二 題
甲男現年十六歲,乙女現年十四歲,甲、乙因相戀而私自訂定婚約,進而發生關係,乙女因而懷孕產下一子丙。試問:甲、乙所訂婚約效力如何?丙與甲、乙間是否產生親子關係?(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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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涉及身分法中關於「婚約年齡」與「非婚生子女地位」的法律爭點。
- 婚約效力部分:應先確認甲、乙訂定婚約時的年齡,並對照民法關於訂婚年齡的限制(注意:台灣民法已於2023年將結婚年齡齊一化並成年化,但本題為108年考題,需注意法規時點)。本題需討論「法定代理人同意」與「最低訂婚年齡」兩個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