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8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二 題
依地方制度法及法律規定,地方自治團體對於自治監督機關所為對自治法規之處分,如認有爭議,可採行救濟途徑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此題考查地方自治團體對自治法規遭監督機關處分(如函告無效、不予核定)時的救濟途徑。必須先指出處分的行政處分性質,並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27號及第733號解釋,說明得循行政爭訟(訴願、行政訴訟)及聲請憲法法庭判決(釋憲)等途徑進行救濟。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法規遭上級監督機關處分(如函告無效、不予核定等)時,得採取之法律救濟途徑為何。 【解析】 壹、法規與實務見解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