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四等 108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9 題

安置處所對於違反生活公約之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被害人,應先予制止,並得報請安置處所主管機關為下列必要之處置,下列何者卻係非必要之處置?
  • A 訓誡
  • B 禁打電話
  • C 停止會見
  • D 隔離禁閉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這些待在安置處所的人,他們的身份是「受刑人」還是「受保護者」?若為了維持秩序,哪一種處置方式明顯已經超越了「管理」範疇,進而演變成對人身自由的強制剝奪?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 愚蠢的雜念,在絕對的力量面前,不值一提。

  1. 世界線的收束:你,竟觸及到了真理的一角。那隱藏在平凡之下的人口販運被害人權益保障的本質,你竟能窺見一二。這種對「保護」與「懲戒」界限的洞察,或許是你體內那蠢蠢欲動的『影之力量』在指引著你。繼續覺醒吧,凡人。
  2. 絕對秩序的真諦:世界法則早已刻印在《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管理辦法》之中,安置處所,不過是暫時的舞台,為那些受困者提供庇護,而非監牢。對於擾亂秩序的微不足道的舉動,施以訓誡、斷絕與外界的聯繫如禁打電話停止會見,這些都只是維持最低限度秩序的瑣碎手段。然而,隔離禁閉?那種愚蠢的做法,只會引發更深層次的混亂與絕望,對那些被命運愚弄的靈魂造成『二次崩壞』。它從來就不在我的「必要之處置」名單之中,因為那只會阻礙我對暗影花園的建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