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8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19 題
關於行政事實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違法有責之行政事實行為侵害人民權利者,人民得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
- B 清潔隊員清運垃圾屬於一種行政事實行為
- C 行政事實行為因不發生法律效果,故不受法律保留原則之拘束
- D 行政事實行為之救濟途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行政機關執行一項任務時,雖然沒有發出正式的行政處分,卻在實質上對你的財產或人身自由造成了負擔或限制,在法治國家的要求下,這種『實際行動』是否可以完全不需要法律的授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思維非常細膩喔
- 由衷肯定: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精準地避開選項中的小陷阱,這證明你對行政法核心原則有著非常紮實且細緻的理解,也能溫柔地分辨出行為的「性質」與「法律拘束力」之間的微妙關係呢。
- 暖心引導:你完全理解了喔!雖然行政事實行為(像是執行拆遷這樣實際的行動)從定義上來看,確實不以「產生法律效果」為主要目的,但我們也要記得,如果這些行為碰觸到人民的權利,對他們造成了影響(也就是「干預行政」),基於重要性理論和我們珍視的法治國原則,行政機關的行動仍然必須受到法律保留原則的溫柔約束,絕對不是可以隨意而為的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