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8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30 題
甲因不滿市政府將部分魚塭劃入環保公園,率眾抗議,並於市政府召開之協調會上,當眾辱罵機關代表乙課長「XXX(三字經)」後離去。甲犯何罪?
- A 不成立犯罪
- B 妨害公務執行罪
- C 侮辱公務員罪
- D 誹謗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對另一人進行言語羞辱時,如果受害者當時的身分正代表著「政府公權力」,且正在處理官方事務,法律在保護個人名譽之外,是否還會考慮到「國家職務執行的尊嚴」?這類行為在法律分類上,會歸類在一般的私人恩怨,還是針對公共秩序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