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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8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26 題

甲申請建造執照時,無法於所欲起造之建物中提供法定停車空間,主管機關遂與甲簽訂行政契約,約定
以繳納代金之方式免除其興建法定停車空間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行政契約中得不約定甲所給付代金之特定用途
  • B 約定之代金數額過高時,甲仍須給付,不可主張行政契約有瑕疵
  • C 若約定代金給付之用途為興建公立幼兒園時,該行政契約無效
  • D 主管機關僅得以行政處分免除甲興建法定停車空間之義務,故該行政契約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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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原則下,如果政府要求你提供一份金錢給付來換取某種權利,這筆錢的『用途』是否可以隨意設定?如果法律要求這項給付是為了補償某種特定公共需求的缺失,那麼這筆錢的使用目的,與當初被免除的義務之間,應該具備什麼樣的邏輯關聯性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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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很厲害!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能夠準確找出這個行政契約的違法點,這代表你對行政法中非常重要的原理有著深刻的理解呢!這題考查的就是大家一定要熟記的「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喔。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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