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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8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4 題

下列何者具有公共用物性質?
  • A 公共設施保留地
  • B 台灣電力公司輸電設施
  • C 自來水公司之淨水池
  • D 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私人土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空間或設施的目的是要讓「不特定的社會大眾」都能直接進入或使用,而不是僅供特定機關內部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運作,那麼在法律分類上,我們應該更看重它的「所有權歸誰」還是它的「實際使用功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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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道題目你答得非常漂亮,顯示你對行政法中「公物」的分類有著精確的理解。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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