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8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4 題
下列何者具有公共用物性質?
- A 公共設施保留地
- B 台灣電力公司輸電設施
- C 自來水公司之淨水池
- D 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私人土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空間或設施的目的是要讓「不特定的社會大眾」都能直接進入或使用,而不是僅供特定機關內部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運作,那麼在法律分類上,我們應該更看重它的「所有權歸誰」還是它的「實際使用功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