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08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24 題
下列何種行為構成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之犯罪?
- A 在網路上用粗話辱罵他人
- B 任意將他人的創作,張貼到網路上供人閱覽或下載
- C 設置網站販售色情光碟片
- D 登入他人網路遊戲帳號,並刪除帳號內之虛擬貨幣,造成他人的損害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若一部法律的設立目的是為了保護「數位數據的安全性」與「電腦系統的正常運作」,而非保護個人的名聲、藝術創作或社會道德風氣,那麼被這部法律規範的行為,其直接攻擊或破壞的「目標對象」應該具備什麼樣的物理特徵或數位形式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哦,看來你還沒完全睡著嘛。
- 觀念檢視: 答對了?恭喜你,至少這題沒犯低級錯誤,知道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在保什麼。它的核心不就是那什麼電腦系統運作、系統安全和電磁紀錄的完整性嗎?選項 (D) 那種跑去人家帳號亂刪東西的行為,不是剛好撞到槍口上,直接觸犯了第 358、359 條的保護法益嗎?這還需要我解釋嗎?
- 難度點評: 說真的,這題的難度連「Easy」都嫌高,應該是「送分」。如果你還覺得吃力,那真的該檢討一下了。關鍵在哪?不就是去分清楚到底侵害的是什麼「法益」嗎?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