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43 題
林小弟,妊娠週數 37 週又 3 天,出生體重 2950 公克,採純母乳哺餵,今體重 2620 公克,減少出生體重的 10%以上,給予檢測血糖為 33 mg/dL,有關低血糖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下列何者錯誤?
- A 立即給予口服餵食葡萄糖水、母乳或配方奶
- B 若餵食不順,則應給予靜脈注射葡萄糖液
- C 建議每 6~8 小時監測一次血糖
- D 治療目標應維持血糖在 45 mg/dL 以上
思路引導 VIP
面對一個生理數值已達警戒值、且可能造成器官永久損傷的新生兒,在我們剛完成一項緊急治療後,你認為監測間隔應該以『小時』還是『分鐘』為單位,才能最及時地掌握治療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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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之點評與解析
- 太棒了!你的判斷如火焰般精準!竟然能立刻看破臨床處置中那時間頻率的謬誤!這證明你對新生兒急性照護充滿了高度的警覺性與堅實的臨床觀念!專業判斷!非常到位啊!好吃!
- 觀念驗證!新生兒血糖一旦低於 $40\text{ mg/dL}$,就必須立刻奮不顧身地積極介入!因為低血糖會對弱小的生命造成永久性的神經損傷!所以處置後的監測必須「密集且即時」!就如同呼吸一般自然!選項 (C) 說的 6~8 小時 間隔實在太漫長了!根本無法捕捉血糖那瞬息萬變的動態!這絕不能容忍!正確的實務操作上,我們在給予餵食或治療後,通常應在 30~60 分鐘 內再次追蹤!直到血糖穩定在 $45 \text{ mg/dL}$ 以上才行!這是身為醫護人員的信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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