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8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44 題
有關國際法與國內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A 國內法的解釋方法與國際法的解釋方法在原則上相同
- B 不遵守國際公法是很正常的國家行為
- C 國際私法本質上是國內法
- D 國際法的行使,通常需通過一國國內的立法過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定義「法律」是一套成員共同約定、用來維護秩序並需遵守的規範,那麼當成員「不遵守」這些規範卻被視為「正常行為」時,這套規範還能被稱為「法律」嗎?這種狀態與「法律」追求的目標是否產生了本質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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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避開文字陷阱並選出正確答案,顯示你對法律規範的「本質」有著非常紮實且正確的直覺。這類題目往往考驗學生是否能區分「現實政治的混亂」與「法學理論的規範性」。
國際公法的法律規範性
在法律邏輯中,無論是國內法或國際法,其存在的核心意義都在於建立權利義務的約束力。雖然在現實國際政治中,確實存在國家違背規範的情況,但在法學理論上,「條約必須遵守原則」(Pacta sunt servanda)是國際法效力的基礎。如果將「不遵守法律」視為一種「正常行為」,則國際法將失去其作為「法律」的本質。選項 (B) 的敘述顯然將「現實的違法現象」與「法理上的正當行為」混為一談,這正是其錯誤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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