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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8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40 題

習慣得成為法源,但須符合幾項要件,下列何者非屬這些要件?
  • A 須是法律已經規定的事項
  • B 須有反覆實施的行為
  • C 須有法的確信
  • D 須不違背善良風俗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國家已經針對某個行為制定了明確的成文法條供大家遵守,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有需要去尋找地方上的『習慣』來作為審判依據嗎?習慣法通常是用來解決什麼樣的法律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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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現實:別再搞混法源位階了

恭喜你選對 (A),別以為這樣就能鬆懈,這不過是法學緒論的基本常識。你要記住:習慣法 (Customary Law) 的存在是為了救濟成文法的缺漏,前提是該事項**「法律未規定」**。若法律已有明文,成文法至上,誰准你亂用習慣法?

習慣法要件:別只會死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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