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8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33 題
主管機關查獲某公司違法而命其限期改正,於期限屆滿前,又再次前往該公司檢查並直接課處罰鍰,主管機關此等行為係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 A 明確性原則
- B 平等原則
- C 法律優位原則
- D 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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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一位老師對全班宣布:「這份作業下週一才要交」,結果卻在週五就因為你還沒繳交而直接把你當掉,你覺得這位老師在「與人相處的信用與承諾」上,出了什麼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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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主管機關這種「出爾反爾」的行為涉及程序正義,顯示你對行政法中保護人民信賴的觀念掌握得很扎實。
行政法上的誠實信用原則
這題的核心在於主管機關已經對外承諾了一個「限期改正」的處分,這在法律效果上會讓受處分人產生合理的信賴感,認為自己在期限內只要完成改善就不會受罰。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8 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既然給了寬限期,卻在期限屆滿前就反悔、突襲式地課處罰鍰,這種違背先前的行為表現、損害人民合理預期的作法,正是誠信原則(禁反言)所嚴格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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