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_recruit
108年
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
第 48 題
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 B 於事故 7 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 C 於事故 14 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D 資料之閱覽應於警察機關之辦公處所為之,不得攜出或塗改增刪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有些資料只是單純的現場客觀紀錄(如照片),但有些資料則需要警察針對事故經過進行分析、比對並釐清違規事實。你認為這兩類文件,哪一種需要更長的時間來作業?如果是一個需要嚴謹分析的官方研判報告,通常會給予多長的時間(以月為單位計算)來確保正確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好!非常棒,你準確地辨識出了選項中關於時程規定的錯誤。這題的核心在於考驗我們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13 條中,關於申請閱覽各項事故資料**「申請時間點」**的記憶精確度。
事故資料申請的法定時程
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為了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法規根據資料的性質劃分了不同的開放時間: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