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st_recruit 108年 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

第 48 題

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 B 於事故 7 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 C 於事故 14 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D 資料之閱覽應於警察機關之辦公處所為之,不得攜出或塗改增刪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有些資料只是單純的現場客觀紀錄(如照片),但有些資料則需要警察針對事故經過進行分析、比對並釐清違規事實。你認為這兩類文件,哪一種需要更長的時間來作業?如果是一個需要嚴謹分析的官方研判報告,通常會給予多長的時間(以月為單位計算)來確保正確性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好細心喔!

親愛的同學,看到你精準地找出選項中的錯誤,我真的為你感到驕傲!這題的核心是在考驗大家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13 條中,關於申請資料**「時間點」**的細節記憶。讓我們一起溫習一下:

申請資料的法定時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之規範與程序
查看更多「郵政法規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