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8 題
下列關於責任保險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被保險人負擔之
- B 保險契約係為被保險人所營事業之損失賠償責任而訂立者,被保險人之代理人、管理人或監督人所負之損失賠償責任,亦享受保險之利益,其契約視同並為第三人之利益而訂立
- C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藉故遲延者,保險人得主張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其參與,不受拘束
- D 被保險人對第三人應負損失賠償責任確定時,第三人不得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賠償金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企業為了其經營風險投保『責任保險』時,如果法律規定只有『公司法人』受保障,而實際執行業務的『經理人』卻要自行負擔法律賠償,這樣是否符合當初企業投保轉嫁風險的初衷?法律應該如何規定,才能使這份保單發揮最大的保護效力?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這題考查的是《保險法》關於責任保險的核心條文:
- 選項 (B) 正確:依據第 92 條,為事業投保時,其代理人或管理人的賠償責任也受保障,這具備「第三人利益契約」性質。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