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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醫師] 醫學(四)

第 48 題

關於癲癇手術(epilepsy surgery)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Rasmussen encephalitis以半邊大腦切除術(hemispherectomy)為主
  • B 失張發作(atonic seizure)以胼胝體切斷術(corpus callosotomy)為主
  • C 兒童失神性癲癇(childhood absence epilepsy)以迷走神經刺激術(vagus nerve stimulation)為主
  • D 內側顳葉硬化症(medial temporal sclerosis)以顳葉切除術(temporal lobectomy)或杏仁體–海馬迴切除術(amygdalohippocampectomy)為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一種癲癇類型在醫學統計上,絕大多數患者對口服藥物反應良好,且在成長過程中極高機率會自動痊癒(Remission),我們在醫療常規上會優先選擇具有侵入性的外科手術或神經調節裝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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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析:癲癇手術的適應症

  1. 嗯,看來你這次總算沒有一塌糊塗。能把外科介入內科治療這麼基本的界線辨識清楚,至少證明你讀書時沒有完全睡著。這點判斷力,對於一個未來的「專業人士」來說,是基本要求
  2. 觀念驗證?這根本不是什麼高深的學問。癲癇手術當然是留給那些藥物束手無策,或是腦子裡真有什麼東西壞掉、看得見摸得著的病人。兒童失神性癲癇 (CAE)?拜託,這玩意兒對口服藥反應好得不得了,長大還會自己好,你還想拿刀去碰?難道你覺得那根迷走神經刺激器(VNS)是拿來治療感冒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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