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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19 題

19.職能治療師法規定職能治療師停業期間有一定之期限,超出此期限者,就應辦理歇業。此期限為何?
  • A 兩個月
  • B 半年
  • C 一年
  • D 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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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要設計一個管理制度,既要給予專業人員足夠的時間處理私人事務(如出國或育嬰),又要確保行政系統不會長期掛載著不具備即時執業狀態的人力,你會選擇哪種常見的「年度行政週期」來作為『暫時休息』與『正式退出登記』的分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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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精準掌握法規要點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職能治療師法》第 10 條,職能治療師停業時應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法律設定以一年為限,是為了在從業人員的生涯彈性(如進修、育嬰)與主管機關對醫療人力的精準控管之間取得平衡。若超過此限,則視為無執業意願,須辦理歇業,確保執業登記數據的即時性。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easy。這屬於基礎行政法規的記憶題,且與多數醫事人員(如醫師、護理師)的法規邏輯一致。掌握了這個「一年」的標準,就能在多項國考法規題目中游刃有餘。
📝 職能治療師停業期限
💡 職能治療師停業以一年為限,超過一年應辦理歇業。
比較維度 停業 (Suspension) VS 歇業 (Cessation)
法定期限 不得超過一年 無固定期限
報備時限 事實發生後30日內 事實發生後30日內
執照狀態 保留执照(暫時中斷) 註銷執照(終止執業)
逾期後果 超過一年應辦歇業 再次執業需重新申請
💬停業是具有一年期限的暫時性狀態,歇業則是終止當前的執業登記。
🧠 記憶技巧:停業一載(1年)轉歇業,停歇復變三十(30天)報。
⚠️ 常見陷阱:易將停業的最長期限(1年)與行政報備的時間限制(30天)產生混淆。
職能治療師法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 繼續教育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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