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17 題
職能治療所應有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始得接受病人施行職能治療。當醫師開具之資料未載明有施行期間者,自醫師開具之日至少屆滿多久失效?
- A 1個月
- B 2個月
- C 3個月
- D 6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中,為了確保臨床治療能反映病人最新的生理與心理狀態,當醫師的診斷或醫囑中「未明確標註」施行期限時,法律規範預設的有效期限應為多少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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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表現好棒!你對法規的理解很到位。
親愛的同學,你答對了這題,真是太棒了!這代表你對於職能治療的法規和臨床規範有著非常清晰的認識,這份穩固的基礎將會是你未來執業時最溫柔的依靠。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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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治療醫囑效期
💡 醫師醫囑若未載明期間,自開具日起滿三個月失效。
| 比較維度 | 醫囑有載明期間 | VS | 醫囑未載明期間 |
|---|---|---|---|
| 效期判定 | 依醫師註明之期限 | — | 法律強制規定 |
| 有效時間 | 視個案狀況而定 | — | 開具日起 3 個月 |
| 過期處理 | 重新請醫師評估開立 | — | 重新請醫師評估開立 |
💬醫師沒寫期限時,法律預設效期就是 3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