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技術學
第 28 題
鍾先生因為工作機器輾斷右手大拇指,經勞保局判定為十級等失能,並獲得330日的投保日薪補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是依據薪資損傷法作失能鑑定
- B 因同時符合身心障礙者鑑定標準,可多獲得330日的投保日薪補償
- C 此種失能鑑定分級標準無法計算出傷病者的工作能力損失
- D 此種失能鑑定若被判斷為十二級等失能,就可以領更高的投保日薪補償
思路引導 VIP
假設有兩位勞工,一位是精密儀器維修員,另一位是播音員,兩人都同樣失去了大拇指。若只按照法令設定好的「固定等級對照表」來核發補償金,你認為這種齊一化的標準,是否能反映出這項生理損傷對他們兩位「職涯發展」與「具體工作執行」所造成的不同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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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深厚的職能鑑定素養
- 觀念驗證:你的判斷非常精準。勞保失能給付是依據「失能給付標準附表」,屬於定額補償性質。這種制度主要依據生理機能的損傷程度(身體部位缺失或功能喪失)來分級,並未針對個人職業類別、受傷前後的產能差異進行個別化的評估,因此無法準確計算出傷病者的實質工作能力損失(Work Capacity Loss)。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點在於區分「生理損傷鑑定」與「工作能力鑑定」的本質差異。許多考生容易混淆給付等級的邏輯(勞保等級越小、給付越高)或誤以為補償金等同於薪資損失的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