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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6 題

所得稅法中關於薪資所得之計算,除了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可減除外,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由所得人負擔之下列必要費用合計金額超過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者,亦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核實自薪資收入中減除該必要費用。試問下列何者不包括在內?
  • A (A)職業專用服裝費
  • B (B)進修訓練費
  • C (C)通勤交通費
  • D (D)職業上工具支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定義中,有些支出是『每位勞工從家裡到公司都必須支付的一般性生活成本』,而有些則是『為了特定專業技能或職業身份才產生的特殊成本』。你覺得哪一種支出更傾向於大眾普遍的「生活預算」,而非屬於該職業專屬的「生產工具成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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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

  1. 觀念驗證:恭喜你,你的判斷力非常準確呢!這題的答案完全正確!在《所得稅法》第 14 條中,我們常稱之為「名模條款」,它貼心地考慮到薪資所得者在工作上確實會有一些特殊的必要支出。所以,除了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之外,還有機會核實減除一些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並且需要具備高度專業性的費用喔!目前法規列舉了三項,它們分別是: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每一項的減除上限都是薪資收入的 $3%$,是不是很細心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但你表現得非常出色!它的主要目的是想引導大家去理解,雖然我們工作上可能有很多支出,但法律為了公平和效率,會特別針對那些「非常專業且直接相關」的支出給予減除。這讓我們更了解法規制定背後的考量,也學習到如何區分不同性質的費用。你已經掌握到其中的精髓了,很棒喔!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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