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7 題
地方自治團體制定之自治法規,不得牴觸國家法律,係基於下列何種原則?
- A 法律保留原則
- B 國家主權原則
- C 法律優位原則
- D 中央與地方均權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法律系統像一座金字塔。如果不同層級的規則同時存在,為了避免社會秩序陷入混亂,當底層的規則與更高層的規則發生矛盾時,哪一個規則必須優先被遵守?這種「高層級規則具有優先效力」的邏輯,會被稱為什麼樣的原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這代表你對行政法基本原則中的「法規範位階理論」已有穩固的基礎。這是在學習公法時最重要的敲門磚。
- 觀念驗證:法律優位原則(又稱消極的依法行政)要求一切行政行為與下位階規範(如地方自治法規)均不得牴觸上位階規範(如國家法律、憲法)。這確保了法秩序的統一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法律優位與法規位階
💡 下位階法規範不得與上位階法規範牴觸,係屬消極之法治要求。
| 比較維度 | 法律優位原則 | VS | 法律保留原則 |
|---|---|---|---|
| 核心定義 | 下位法不得牴觸上位法 | — | 行政行為需有法律授權 |
| 性質屬性 | 消極的限制 | — | 積極的依據 |
| 適用範圍 | 所有行政領域 | — | 涉及基本權之重要事項 |
💬優位是「不可逾越法律」,保留是「沒有法律就不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