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申論題 109年 [都市計畫技術] 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第 二 題

二、依農村再生條例與區域計畫法,試述「農村社區」與「鄉村區」之功能與空間範疇及土地使用之異同,並說明農村再生發展區內之土地使用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適用關係。(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考生應先釐清《農村再生條例》屬「由下而上」的社區營造與產業活化法規,而《區域計畫法》屬「由上而下」的空間管制法規。答題時需採取比較法,分別從定義、空間劃設、管制邏輯剖析「農村社區」與「鄉村區」的差異,最後精準指出「農村再生發展區」作為特別法機制,如何與一般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產生「變更、放寬或競合」的法律關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農村社區」為政策推動與社區營造之軟體範疇,而「鄉村區」乃國土空間計畫下之法定硬體分區。兩者雖皆以農村聚落為核心,但在劃設邏輯與管制機制上具顯著差異。農村再生計畫則透過劃設「農村再生發展區」,作為調和社區發展需求與僵化土地管制的政策橋樑。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