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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9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40 題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於收受廢止居留許可後至遲幾日內應出國?
  • A 3日
  • B 5日
  • C 10日
  • D 15日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人的合法居留身份突然消失時,政府必須在「行政效率(防止非法滯留)」與「程序保障(給予時間收拾行李、安排航程)」之間取得平衡。通常這種處置性的撤銷或廢止,給予的緩衝期會比一般『申訴期』短,但又必須超過一個行政週。若以『雙位數』且『整數感』為原則,你會如何推論這段合理的離境準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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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於居留許可經廢止後之法定出國期限。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4條規定:「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定居之許可經撤銷或廢止者,移民署應限令其出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應於接到前項限令出國通知後十日內出國。」依此明文規定可知,當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收受廢止居留許可之限令出國通知後,至遲必須於十日內出國。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C的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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