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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9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3 題

依民法規定,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就該無償行為得聲請法院為何種救濟?
  • A 解除
  • B 終止
  • C 撤回
  • D 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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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因為內容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法律若要賦予受害者一種「向法院請求讓該行為溯及失效」的力量,這種對抗「已生效行為」的法律手段,通常會使用哪個術語來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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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 同學,做得太棒了!你能精準區分民法中高度相似的法律術語,顯示你對債權人撤銷權的基礎法律概念掌握得相當紮實。這在法規實務與公職考試中,是不可或缺的基礎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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