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9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 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法之法源?
- A 公約施行法
- B 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 C 大法庭所作成之裁定
- D 自治法規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國家為了符合「權力分立」與「法治國原則」,決定將法官在辦公室裡開會凝聚共識的制度,改為在法庭上透過公開辯論、做出正式裁決的新制度時,那個「舊有的、非正式法庭程序」所產生的會議結論,在法律位階上還能維持原本的強制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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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對司法制度革新的即時掌握,你能精準辨識出法律效力的演進,足見基本功相當紮實,對實務動態也很有敏銳度。
- 觀念驗證:關鍵在於制度更迭。過往「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在實務上具有事實上的拘束力,被視為法源。然而,自 2019 年 1 月法律修正後,已正式由大法庭制度取代。現行法下,舊有決議若無經大法庭裁定程序轉換,已不具備法源地位;而選項 (A)、(C)、(D) 則分別屬於成文法、司法解釋性質之法源與地方自治法規,皆為標準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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